文字撰稿:謝幸恩
主圖說明:法務部長蔡清祥,毅傳媒資料照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5日同意全台檢察官等司法人員,將列入優先施打疫苗第二類別,未料各地檢署忙著造冊,卻發現台南地檢署早在宣布前2天,就已施打疫苗。此外,《毅傳媒》接獲消息,指除了南檢,新竹及雲林地檢、台中高分檢,也爆出提前打疫苗。不過稍早雲檢、台中高已澄清無此事。
對此,法務部則回應,這是各地檢署自己的做法,仍按照指揮中心原則,造冊且報備給中央做統一施打。
南檢昨遭爆出上百名檢察官、書記官,早在13日就施打疫苗,遭外界質疑「耍特權」。南檢解釋,避免外勤相驗人員變成疫情破口,連繫南市府衛生局後,衞生局認為司法人員屬於第二類防疫人員,因此同意提前施打疫苗。
南市府得知消息曝光後,趕緊跳出來為南檢背書,坦承是「衛生局「超前部署,來通知南檢造冊施打人員名單」,完全符合規定,「並無所謂特權插隊」,且僅針對南檢造冊報備的外勤相驗人員名單做施打。
不過《毅傳媒》接到爆料,指新竹、雲檢、台中高分檢,也有提前打疫苗的狀況,雲檢正在偵辦前縣長張榮味特權施打疫苗案,傳出此消息令人詫異,基層譏為「台灣到處都是好心肝」。
一名不願具名的資深檢察官向《毅傳媒》投訴,早就有好幾個地檢署「偷跑」,而且要提前施打的條件,必須與地方「大頭」關係良好,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得到的。此外,台中高分檢貴為二審,早已不負責外勤相驗,如果也打了特權疫苗,檢方偵辦「好心肝診所」之餘,是不是要先辦自己人呢?
「所以聽話的人,就是冤大頭嗎?」另一名雙北地區的主任檢察官憤慨地提出質疑,現在疫情緊繃的雙北地區地檢署,乖乖等著法務部造冊排隊打疫苗,但出了雙北以外的地檢署,似乎就沒那麼「守規矩」,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!
一名長期為基層檢察官發聲的資深檢察官分析,若依照南檢與南市府衛生局的聲明,就必須確定第一線受施打人員,是否都有執行外勤相驗,若有不負責外勤的人受施打,例如主任檢察官、檢察長,顯然與聲明不符,就是偷打,雖然保護同仁立意良善,但日前發動調查權查「好心肝」,恐怕會變成笑話一場。
對此,《毅傳媒》詢問法務部,有無掌握雲林、新竹、台中高分檢提前施打疫苗的資訊?法務部則回應,其他地檢署與各縣市政府如何認定第二類,這是各單位自己的做法,法務部仍然按照原則,協助其他地檢署造冊報備中央統一施打。
但被點名的幾個檢察機關,紛紛跳出來澄清。
竹檢解釋,在五月底被新竹市衛生局列入第二類優先施打名單,當時約有60名檢察官和書記官接種疫苗。但竹檢表示,這是因為竹檢外勤相驗環境較為複雜,衞生單位才准予施打,而未施打的同仁也依規定造冊。
雲檢則澄清,疫情爆發前,署裡有2位法醫自費施打AZ疫苗,也有同仁依CDC的標準公費施打。但疫情爆發後,有同仁預約被取消,因此沒有人施打。現已造冊43人(包括18股外勤檢察官及須施打第2劑的法醫)給法務部、疾管署進行核定,絕沒有違法施打或偷跑的情況。
台中高分檢稍晚則發出聲明稿否認此事, 強調經過內部調查詢問,不管是公費或自費,從主任檢察官至工友,都沒有人施打新冠疫苗,請外界勿做錯誤揣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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