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字撰稿:謝幸恩
攝影記者:鄭存廷
錢櫃林森店火警奪走6條人命,董事長練台生遭起訴,然因部分受害人不滿練台生誠意不足,自案發後不聞不問,轉而尋求消基會協助,消基會今(20)日代理20名受害者提出團體訴訟,訴請練台生等9人連帶賠償3972萬2194元。
協助錢櫃受害者的消基會律師團召集人張琬萍說,依民法、消保法規定,可向練台生及翁姓員工、王姓工頭等7人請求3047萬6752元,及法人迪廣公司、錢櫃公司應連帶給付3倍懲罰性賠償金924萬5442元,共3972萬2194元。
而當時逃出火場的江先生則痛批,錢櫃一點誠意都沒有,案發後只願意給傷者關懷慰問金6000元來和解,試問「我給你老闆(練台生)6000元,讓他待在火場1個小時,來體驗等死的感覺、劫後餘生的感覺,好不好」!
江先生也說,錢櫃知道部分受害者走團訟後,才開始積極聯繫,企圖各個擊破,來引誘勸說和解,卻委外保險公司來跟受害人協商,保險公司對的是錢櫃,跟受害人一點關係都沒有,錢櫃從頭到尾都沒有拿出一個態度,人在做天在看,錢櫃的消防安全不確實,不願意出面道歉,請法律還我們一個公道。
另一名受害者蔡先生,過去為一名平面攝影師,因歷經了重大傷害,而造成許多後遺症,迄今仍難以正常行走,他也是本次團訟中請求金額最高的人。蔡先生說,錢櫃大火造成腦病變、神經病變,時不時癲癇發作,前陣子洗澡跌倒撞到頭,也輕微腦震盪,這些症狀搞得他無法工作,根本無法拿起相機。
同為被害者的周小姐也說,錢櫃對於死者的關心,遠大於其他傷者,但是有很多受害人生活有困難、沒有辦法工作,卻只能躲在背後痛苦,至今仍然看不到錢櫃釋出善意,所以加入團訟,希望錢櫃等人能夠負起責任。
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指出,這起訴訟在台灣公安上具有代表性意義,因為錢櫃長年來的消防安檢不確實,釀成了重大災害,也造成了近百名受害者至今仍走不出創傷,才在北市法務局的轉介下,而由消基會出面提訟,來協助消費者獲得應有的正義,也希望經營者能拿出誠意。
去年4月26日,錢櫃林森店失火造成6人死亡,案經半年調查,臺北地檢署認定練台生身為《消防法》最高階層管理人,明知防火設備因施工而關閉,卻因考量業績收入而邊營業邊施工,未及時要求停業,導致顧客逃生不及。 目前刑事部分,仍在北院審理中,練台生雖付出8000萬元與多數受害者和解,卻拒絕認罪,目前仍限制住居、出境、出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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